物業公司收費上漲,服務質量卻沒提升
小區的物業費作為每月必不可少的一項開支,一直是業主關注的焦點問題。連日來,碧水灣、山海花園的不少業主向記者反映,稱他們小區的物業費又上漲了,但物業的服務并沒有提高,不少業主都覺得漲價不合理。
山海花園
物業費從40元漲到120元
“我是山海花園小區的業主,今年開始,小區的物業費從以前的每戶40 元,漲到了現在1.2 元/月/平方米,而物業的服務并沒有提高,不少業主都覺得漲價不合理。”昨日,山海花園小區業主劉小姐向本報記者反映,小區的物業費漲價了,以前一個月每戶只要交40 元的費用,這其中還包括了車輛保管費,今年小區物業負責人在沒有經過業主的同意下私自漲價,每平方收取1.2元的費用。
劉小姐告訴記者,她家的房子大約有 120 平方米,算起來物業費就要144 元,再加上小車停車費120 元,一個月加起來就要264 元,比之前一個月40 元的費用多了好幾倍。劉小姐表示,物業費用提高了,但物業的服務質量并沒有提高。“現在的物業服務和之前是一樣的,沒有一點進步,漲價了總該讓我們看到多花的錢起到的效果吧?”劉小姐認為,物業費上調了,可物業服務還是“原地踏步”,她覺得錢花得有些“冤枉”。
隨后,記者來到位于華達街的山海花園小區了解情況。據小區業主藍先生介紹,他是2012 年入住的,每個月收取的物業費是40 元。藍先生說,今年小區的物業費突然漲價了,而且之前都沒和業主溝通一下。“一下從每戶40 元費用上漲到每平方米收費1.20 元,很多業主都覺得漲得太高了,但是又無可奈何。”藍先生說,他們小區所有的房子都是樓梯房,而小區的配套設施也不盡人意,收取這么高的物業管理費用實在不合理。
碧水灣
物業續聘后突然加價
“碧水灣的物業續聘后突然加價,我們多數業主都不同意。”日前,家住市區碧水灣小區的市民反映,他住在該小區多年,近日在物業續聘后,物業服務收費每平方米上調0.2 元,車輛停放費上調10 元/輛·月。他表示,該小區基本沒什么公共設施,只需打理一下綠化。“業主委員會竟然發封信說,經他們同意調價就可以了!據我所知,無電梯的普通住宅物業管理費一般是每平方米0.6 元左右。”該業主說,目前多數業主都不同意加價,其至今也未看到發改局的相關批文。
根據該業主反映的情況,記者昨日上午來到碧水灣小區走訪。據了解,今年6 月18 日,碧水灣業主委員會和碧水灣物業管理公司協商決定,自7 月1 日起,該小區執行新的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具體的收費標準是:物業服務收費每平方米上調0.2 元,具體商住樓由原0.7 元調整為0.9 元(不含房屋維修基金,下同);B、E 型別墅由原0.8 元調整為1 元;D 型別墅由原0.75 元調整為0.95 元;C 型多層住宅由原0.7 元調整為0.9 元;江、盛景有電梯住宅由原1.1 元調整為1.3 元。此外,車輛停放費上調10元/輛·月。
記者在該小區看到貼出的一份關于物業服務費的公告,其上面寫到,該小區自2008年起至今未對物業管理費作出過調整,物業公司員工的工資(含福利)自2008 年人均不足800 元提升至2014 年人均1828 元(含福利),提升了1倍多;業委會自去年下半年起曾組織相關人員到小區附近的小區進行物業收費調查,按照同檔次或相當檔次小區物業收費對比,該小區的物業收費明顯偏低;此外,碧水灣物業公司目前處于虧本經營狀態,而物業服務收費標準,也是由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委員會進行協商決定的。在公告下方,記者看到有業委會與物業公司的簽名蓋章。
發改局
如違規收費將責令其返還
那么,山海花園、碧水灣的物業收費標準是否符合我市的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費基準收費標準呢?記者隨后聯系了源城區發改局。
“我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但是成立了業主委員會的小區,可由業委會和物業公司共同協商決定,實行市場調節價。”源城區發改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我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費基準收費標準,按照服務等級收費,不同等級收費標準差別較大。多層住宅一級、二級、三級的收費標準分別為:0.7 元/平方米·月、0.5 元/平方米·月、0.3 元/平方米·月;帶電梯高層住宅一級、二級、三級的收費標準分別為:1.1 元/平方米·月、0.9 元/平方米·月、0.7 元/平方米· 月。此計算標準按建筑面積計算,可上下浮動30%。
該負責人表示,市民如果對小區物業服務收費有疑問,可電話咨詢發改局,特別是遇到收費不合理的情況,可以撥打政府投訴熱線12345 反映情況,發改局物價檢查所將對反映的情況進行核實,一旦發現確有物業公司違規收費,將責令其返還已收費用給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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