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取消大學生 暫緩就業政策
本報訊 據南方日報消息,前日,省教育廳召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擇業期政策新聞通氣會,明確4月8日起廣東高校畢業生無須辦理暫緩就業手續,即可“自動”于一定時間的擇業期內,與應屆畢業生享有就業、升學的同等“待遇”,執行應屆畢業生就業、升學、勞動及人事相關法律法規政策。
近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公報》4月份第一期發布了《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公安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實行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擇業期政策(試行)的通知》。我省高校畢業生擇業期政策從今年4月8日開始正式實施。同時,取消暫緩就業政策。
省教育廳副巡視員邱克楠介紹,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擇業期政策適用對象包括在廣東省內就讀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在廣東省外就讀回粵就業的廣東省生源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以及出國(境)留學回粵就業的廣東省戶籍高校畢業生。
擇業期從畢業證書落款日期起算。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和專科生的擇業期為畢業2年內,博士研究生為畢業5年內。擇業期政策實施前已畢業且在兩年內(博士研究生五年內)的畢業生也可享受擇業期的各項優惠政策。
就業擇業期政策實施后,畢業生無需辦理暫緩就業手續,即可“自動”進入擇業期,在廣東省就業、升學方面享有與應屆畢業生同等的待遇,執行應屆畢業生就業、升學、勞動及人事相關法律法規政策。
熱點圖片
- 頭條新聞
- 新聞推薦
最新專題
- 酷暑時節,下水游泳戲水的人增多,也到了溺水傷亡事件易發高發季節。近日,記者走訪發現,雖然市區河湖周邊基本立有警示牌,但不少公開的危險水域仍有野泳者的身影。為嚴防溺水事故發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