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紀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市紀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保持正風肅紀高壓態勢
本報訊 記者 謝素嬋 通訊員 河紀宣 春節將至,為凈化節日風氣,強化 警示,形成震懾,推動中央八項規定精 神落地生根,市紀委將4 起違反中央 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龍川縣國有企業管理中心原主 任劉運生違規發放津貼補助問題。 2014 年至2017 年間,龍川縣人社局共 下撥12 萬元到龍川縣國有企業管理中 心用于給企業困難下崗職工發放春節 慰問金,但該中心原主任劉運生擅自 決定截留此項資金,違規用于發放單 位干部職工春節補助及日常餐費開 支。劉運生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問 題。2017 年12 月26 日,龍川縣紀委、 監察局給予劉運生開除黨籍、開除公 職處分。
2、源城區源西街道新江三路社區 居委會原黨支部書記、主任李國武公 款吃喝、公款送禮問題。2014 年8 月, 時任新江三路社區居委會黨支部書 記、主任李國武以購買辦公用品名義 開具1111 元發票,用于報銷其平時與 同事聚餐的費用開支;2015 年2 月,以 購買A4 紙的名義開具670 元發票,用 于報銷其購買水果送禮的費用開支。 2017 年5 月25 日,李國武主動將違紀 款1781 元退回至源城區紀委。2017 年 9 月14 日,源城區紀委給予李國武黨 內警告處分。
3、和平縣經商信局主任科員、原 駐青州鎮山塘村扶貧工作組組長黃 新旦違規報銷個人開支問題。2015 年8 月,黃新旦在擔任駐青州鎮山塘 村扶貧工作組組長期間,授意山塘村 村主任蔡農彬從扶貧工作經費中支 取現金10000 元,交給其本人使用。 隨后,黃新旦陸續將本人餐費、交通 費等共計10000 元的發票交給蔡農彬 在山塘村委會出賬。2015 年度,黃新 旦所在單位已按規定報銷其駐村補 貼9600 元,用于駐村包干費用。黃新 旦在扶貧工作經費中仍報銷個人開 支,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造成 了不良的社會影響。在調查期間,黃 新旦主動退繳了違紀所得。2017 年 11 月23 日,和平縣紀委給予黃新旦黨 內嚴重警告處分。
4、紫金縣水墩鎮段布村委干部公 款旅游問題。2012 年7 月30 日,水墩 鎮段布村原黨支部書記馬偉棠、村委 委員楊棟、村委委員羅俊杰三人商議 決定,組織他們的親朋好友共10 人一 起駕車到河源桂山旅游景點旅游,總 費用開支4488 元。事后,所有費用全 部在村委報賬開支。馬偉棠、楊棟、羅 俊杰等三人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 題。2017 年12 月19 日,紫金縣紀委給 予馬偉棠、給予楊棟開除黨籍處分,給 予羅俊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其三人 公款旅游費用4488 元及其他違紀違法 款均已退繳國庫。
全市各級黨組織要堅持以習近平 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 導,主動向黨中央看齊,認真貫徹落實 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進一步糾正“ 四 風”、加強作風建設重要指示精神及市 委有關決策部署,推動良好的作風成 風化俗。各級領導干部要堅持身體力 行,以上率下,切實增強遵規守紀的思 想自覺和行動自覺,貫徹落實中央八 項規定精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進 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覺,強化 監督執紀問責,堅持無禁區、全覆蓋、 零容忍,緊盯春節時間節點,嚴肅查處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保持正 風肅紀高壓態勢,堅決防止“四風”問 題反彈回潮。
廣大群眾和網民可以通過以下方 式舉報或反映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 風”和腐敗問題。對群眾舉報反映的 問題,市紀委監委有關部門將認真核 實處理。舉報電話:12388;舉報網 站:萬綠清風(http://www.hywlqf.gov. cn/);舉報官方微信公眾賬號:河源紀 檢監察;舉報信箱:河源市紀委監委 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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