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修訂草案明確縣級以上政府職責 204 萬高齡老人可領津貼
本報訊 據南方日報消息,前日,省政府提請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廣東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修訂草案)》(下稱修訂草案)。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國家鼓勵地方建立80 周歲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我省的修訂草案明確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 80 周歲以上老年人發放高齡老人政府津貼,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擴大發放范圍。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將發放給老年人的補貼、津貼等直接發放給老年人本人。省民政廳廳長卓志強介紹,截至去年底,我省60 歲及以上的戶籍老年人口為1334 萬,其中80 歲以上的高齡老人約204.9 萬,占戶籍老年人口的15.4%。
特困老人住院自付部分可報銷
修訂草案完善了社會保障養老的功能,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特困老年人、低保家庭老年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資助。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老年人給予資助或者補助。
在生活和醫療救助方面,特困老年人的供養標準應當不低于當地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6倍且不低于當地現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特困老年人門診、住院費用按照醫療保險規定報銷后,合規醫療費用的自付部分由醫療救助金全額報銷。低保家庭老年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門診、住院費用按照醫療保險規定報銷后,合規醫療費用的自付部分由醫療救助金報銷70%以上。
同時,修訂草案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失能的特困老年人、低保家庭老年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孤寡優撫老年人和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生活護理補貼制度。
65歲以上老人可免票入景區
修訂草案從政務服務、文體休閑、衛生保健、交通出行、公共商業服務等方面規定了對老年人的優待措施。具有為老年人提供優待服務義務的文化、體育、醫療、交通及其他公共服務單位未履行優待服務義務,主管部門可責令限期改正,未按照規定減免費用的應當退款,逾期不改正的可處1 萬元以下罰款。
根據規定,老年人在廣東范圍內享受的文體休閑優待包括:免費進入公園、公共博物館(院)、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美術館、科技館、紀念館(紀念陵園)、名人故居等;依托公共資源建設、實施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管理的旅游景區、景點,65 周歲以上老年人免票,不滿65周歲的老年人享受半價優惠。老年人還可免費享受體育部門組織的體質測試。
在衛生保健方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當為轄區內65 周歲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每年免費提供一次包括體格檢查、輔助檢查、健康狀況評估和健康指導的健康管理服務;醫療衛生機構應當為老年人提供掛號、交費、取藥等專用窗口服務,為老年人就診、轉診、綜合診療提供便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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