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中院因一件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 暖心守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從今往后,我一定會盡到做父親的責任,保護好我的孩子,讓她在健康良好的環境中成長。”近日,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河源中院)刑一庭因一件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受害人小紅(化名)的監護人李明(化名)態度誠懇,鄭重承諾切實擔起監護職責。
監護缺失 孩子陷入危險境地
今年年初,刑一庭受理了該案,法官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件屬于典型的熟人作案。
“為什么被告人能輕易得手?小紅現在的情況怎么樣?如何能讓她以更健康的心態面對未來?”帶著疑問,法官進行了深入調查。經過閱卷、訊問被告人、對監護人進行問話、走訪相關部門,法官了解到,李明離異后獨自承擔家庭經濟重擔,在本縣打工,小紅在農村老家上學,平時由年邁的奶奶照顧。由于長期缺乏關注,李明未能及時察覺孩子的異常,導致小紅陷入危險境地。
所幸,案件發生后,政府部門給予了高度重視和悉心關愛,為李明一家老小解決了居住、就業、學習等一系列生活難題,讓孩子遠離身心受創之地。
但是,在與李明交流過程中,法官發現其監護意識薄弱,覺得自己辛苦賺錢養家,給孩子提供物質保障已經盡了責任,卻未真正關注過孩子的內心世界。這讓法官深感擔憂,考慮如何幫助孩子在新的環境中重獲新生,以健康的心態面對以后漫長的道路。
法院+婦聯 專業指導家庭教育
為了讓監護人的關愛不缺位,孩子能盡早走出陰影,河源中院向李明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這不是懲罰,而是幫助。我們希望你能真正走進孩子的內心,讓她重新信任你。”驅車來到李明所在縣城,法官現場向其宣讀了家庭教育指導令,責令其接受專業家庭教育指導,切實履行監護職責。
依托“法院+婦聯”聯動機制,河源中院邀請河源市婦聯、廣東省婦女維權與信息服務站河源站指派家庭教育指導師,現場聯合對李明進行一對一的專業家庭教育指導,詳細給李明講解法律規定的監護人家庭責任和法律責任,指導其學習與孩子溝通、識別潛在危險、給予孩子心理支持,為小紅營造安全、健康的成長環境。
“現在孩子的內心是很敏感很脆弱的,你要學會傾聽孩子的聲音,甚至創造場景與孩子談心,哪怕她只是說一句‘今天不開心’,你也要認真對待。”針對小紅正處于青春期這一情況,指導師重點指導李明注意她的心理變化和情感需求,讓她的心理有足夠的安全感。
李明不時點頭,說道:“現在我知道怎么更好地與孩子相處了。政府給我那么大的幫助,現在條件比以前好多了,法院又這么關心我的孩子,我一定會用更多的時間陪伴孩子。”他笑了笑,說:“這個周末我還帶孩子去江邊的步道騎自行車了。”
“是的,孩子需要的絕不僅是物質,更需要你的愛。”法官語重心長地說道。
護“未”成長 司法溫度治愈傷痕
據了解,近年來,河源中院堅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則,在懲治、保護、預防、幫教上持續發力,不斷推進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建立健全心理幫扶制度,購買社會服務,對出現嚴重心理問題或迫切需要心理救助的未成年人或其監護人提供專業的心理干預和疏導服務;建立教育幫扶制度,積極參與防治校園欺凌、防范性侵等專項行動;建立法律幫扶制度,制定涉未成年人案件法律援助律師指派標準,為涉案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提供刑事辯護、司法救助申請、法治教育等法律服務;建立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幫教制度,聯動相關部門,幫助受案件影響而停學、休學或無法在原校就讀的未成年人以變更姓名、轉學等方式重回校園。
“家庭是孩子最溫暖的港灣,司法不僅要懲治犯罪,更要幫助家庭重燃希望。對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犯罪,我們始終保持零容忍,對受害家庭的支持,我們堅持全方位守護。”河源中院刑一庭負責人表示。據了解,2024年以來,河源法院審結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1件213人,積極開展“判前+判后”全流程法庭教育150余人次。判后回訪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200余人次,幫助轉學復學2人,協同婦聯開展慰問女童活動23人,為2名女童引入心理幫扶,為3名女童申請了騰訊救助資金,為21名未成年被害人申請司法救助金。推動建立“司法訓誡+教育指導+跟蹤回訪”機制,聯動社區、學校開展預防校園欺凌、預防性侵等內容的普法活動180余場次。
本報記者 謝夢君 通訊員 徐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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