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吃樹苗引矛盾 “訴前調解+司法確認”解糾紛
養殖+種植,以養促種,原本很和諧的生態種養結合模式,有一天卻變成了羊吃樹苗,引發了種樹人與養羊人之間的矛盾。近日,東源縣柳城鎮法官聯絡點的法官與人民調解員通過“訴前調解+司法確認”化解了這場糾紛。
俞某原本在柳城鎮獨立經營一個羊場,在羊場養羊兼種植桉樹。2017年,俞某將羊場的房屋、魚塘、設施租給彭某,租期十年,租金10萬元,并將260頭羊全部賣給彭某,將羊場轉讓給彭某經營。俞某則在羊場繼續經營桉樹種植。2018、2019年,彭某分別轉賬5萬元給俞某,付清了租金。
轉讓之初,因為原種植的桉樹較高,雙方一直相安無事。直至羊場的原批桉樹砍伐后,種植下一批時,問題就來了。2024年3月底,俞某剛完成桉樹拔苗擇苗,彭某的羊就把留下來的一些幼樹苗給吃了,給俞某造成了經濟損失。雙方多次協調未果,請求柳城鎮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考慮到彭某如果繼續在桉樹林養羊,難以避免會再次發生羊吃樹苗的情況,在調解員的建議下,雙方協商一致退租。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后,柳城鎮法官聯絡點法官及時對調解協議進行了司法審查,并作出司法確認裁定,賦予調解協議強制執行力,確保雙方當事人能夠自覺履行協議條款。很快,俞某將6萬元租金全部轉賬給彭某。與此同時,彭某也找到了買家賣掉了羊。
“訴前調解+司法確認”模式是東源縣法院大力推行訴源治理模式,當事人可直接通過人民調解委員會等調解組織達成協議,然后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或者法院收到當事人起訴材料,在立案前通過委派人民調解員、特邀調解員等進行調解,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后,再由人民法院對調解協議進行司法確認。
在調解羊吃樹苗案件糾紛當日,柳城鎮法官聯絡點法官還對一宗涉石英砂買賣合同糾紛開展了調解,并作出司法確認裁定,采用“訴前調解+司法確認”模式有效推動了該案源頭就地化解。
據悉,自2023年設立各鄉鎮法官聯絡點以來,東源縣法院各聯絡點法官積極履行法律咨詢、法治宣傳、糾紛化解、司法確認等職責,加強人民調解員培訓,推動各類調解協調聯動,作為法院密切聯系人民群眾,化解矛盾糾紛的前沿陣地,法官聯絡點的訴源治理效能日益突顯。
本報記者 謝夢君 通訊員 陳碧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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