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兩處公辦學校招生區域
2018年秋季市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有新變化
申請積分入學資格條件有變
本報訊 記者 鄧宇珊 日前,市教育局發布了《關于做好2018年秋季市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以下簡稱《通知》)。對比去年,今 年招生入學政策有部分調整,適齡兒 童、少年持有居住證(有效期內)或 其父母已購買社保,可申請積分入 學,新增了深圳中學河源實驗學校和 源城區公園東中學招生區域。
根據《通知》,起始年級的招生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批次招生對象為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申請人:具有與學區相對應的戶籍、持有與學區相對應的房屋所有權證、其它符合政策性規定入學的;第二批次招生對象 為在市區購買社保的異地務工人員 子女,或持有市區居住證(有效期內) 的適齡兒童、少年。
第一批次學位申請時間為5月19-20日
《通知》明確,第一批次申請學位 時間為5月19日至20日,申請人必須 到入學區域所屬學校申請登記,提交 戶口本、房產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第 二批次申請學位時間為6 月2 日至3 日,該批次申請人在學校完成第一批 次錄取后仍有空余學位時,以積分入 學辦法申請學位。
在資格審核及學位安排方面,5月 21日至25日,受理學校和有關部門對 第一批次申請人進一步并網核驗申請 人的資格及證明材料后,確定新生入 學名單。6 月4 日至6 月8 日,受理學 校和有關部門對第二批次申請人并網 核驗相關資格及證明材料后,根據市 區各學校空余學位情況安排學位。6 月25 日至29 日,市、區教育局將符合 入學條件的學位安排名單在網站及相 應學校公示欄公示5 天。學校將在7 月9 日公布入學名單,對符合入學條 件的學生下發入學通知書。
無居住證或其父母無購買社保,不安排學位
《通知》指出,積分入學適齡兒童、 少年需辦理居住證(截至申請日止), 或其父母在市區(含市直、源城區)購 買社保(含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 保險),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無居 住證或其父母無購買社保,一律不予 安排學位。
《通知》還明確市區各民辦學校 在市、區教育局統籌指導下,按核 準的招生計劃和時間,通過“ 河源 市區義務教育招生管理系統”與公 辦學校同步招生,招生時間為5 月 19 日至6 月3 日。嚴禁提前組織 線下招生,變相“ 掐尖”遴選生源。
新增兩處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招生區域
《通知》新增了深圳中學河源實 驗學校(以下簡稱“深河中學”)和源 城區公園東中學兩處招生區域。 其中,深河中學招生區域為越王大 道以東至東江西路,建設大道以北 至緯十七路,在一定區域內招收若 干個創新實驗班。詳細招生信息 市民可登錄河源教育信息網(http: //www.hyedu.gov.cn/)、市教育局官 方微信(河源教育發布)或掃描(右 邊)二維碼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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