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個綠色食品產品 標志使用權被撤銷
本報訊 據長春日報消息,月初,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在長春農博園舉行綠色食品監管信息發布會。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今年1至8月,該中心檢查了全國46 個城市或地區的146 個各類市(商)場,根據檢查結果共撤銷了64 個綠色食品產品標志使用權,整改不規范用標125 例,發現假冒產品32 個,受理各類舉報、投訴等案件107件,協查案件9件。
綠色食品是指產自優良生態環境、按照綠色食品標準生產,實行全程質量控制并獲得綠色食品標志使用權的安全、優質食用農產品及相關產品。截至今年8 月底,我國綠色食品企業已發展到10306 家,產品 24671個。
“綠色食品是‘產出來’也是‘管出來’的。”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副主任劉平表示,多年來,農業部組織制定了綠色食品產地環境標準,生產操作規程、投入品使用準則、產品檢測標準和標志標簽使用規范等近130個系列標準,2012年又頒布了新修訂的《綠色食品標志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綠色食品質量監管全程納入各級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行政職能。
來源:長春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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