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金提高
本報訊 見習記者 林曉燕 通訊員 程子躒 昨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今年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由每人每月100 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10 元,漲幅達10%,上調將惠及我市近40 萬60 歲以上的居民,此標準從7 月起將調整增加的基礎養老金發放到位并補發1-6 月調整提高的部分。
據介紹,本次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是根據省政府《關于印發 2016 年省<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要求,從2016 年1 月1 日起將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110 元,即在原來100 元的基礎上再提高10 元,對于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所需的資金,珠江三角洲地區由市、縣(市、區)財政負擔;粵東西北地區按照省級財政50%,市、縣、(市、區)財政各25%的比例分擔。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2012 年起,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55 元,5 年時間,基礎養老金標準多次上調,如今已提高到每人每月 110 元,比最初標準多出一倍,增加了55 元,而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子女贍養負擔。
據了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條件為年滿16 周歲(不包括在校學生、現役軍人和服刑人員)、具有本市戶籍、不符合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鄉居民。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分為10 個繳費檔次,最低為每年繳費120 元,最高每年繳費3600 元,各級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對選擇每年360 元及以下繳費檔次的,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30 元,對選擇每年480 元及以上繳費檔次的,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60 元,參保人員可以按照設定的繳費檔次范圍自由選擇,原則上按年度繳費,繳費15 年以上的,超過15 年部分繳費每滿1 年每月加發3 元基礎養老金。目前,全市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人數約124 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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