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產險首推先行賠付責任險 最高保額可達3億元
近日,平安產險根據市場需求進行產品創新,與人保產險、太平洋產險和大地產險合作,于行業內以共保體方式首推“保薦機構先行賠付責任保險”。根據2016年實施的證監會《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號—招股說明書(2015年修訂)》(以下簡稱1號文)設計,該保險主要保障保薦機構的先行賠付責任,這種先行賠付責任是由相應發行人在其保薦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中構成欺詐發行而引起的。據悉,針對此類單一風險,該保險可提供最高達3億元人民幣的保障限額。
平安產險高端責任險事業部負責人介紹,這款保險產品是響應監管1號文保薦機構“先行賠付”風險量身定做,可以提供完整性的先行賠付風險保障,而由大型保險公司組建行業共保體則可以提供長期、穩定的行業風險解決方案。
2016年1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的“1號文”對于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做出明確規定:“保薦人承諾因其為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將先行賠償投資者損失。“欣泰電氣”等事件中保薦機構先行賠付的舉措充分證明了這一創新制度對于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的積極意義。由此,這一規定也為保薦機構帶來先行賠付風險。上述負責人表示,針對這一新型風險,平安產險自今年3月開始積極進行市場調研,利用集團綜合金融優勢,通過調研20家大中型保薦機構以及發行人公司,充分了解監管精神與市場風險需求,確保“保薦機構先行賠付責任保險”真正符合保薦機構的切身利益,符合行業實際風險解決需求。
證券行業人士指出,“1號文”實施后, “保薦機構先行賠付責任保險”的出現有效的填補了證券行業風控需求空白,其多樣化的賠付形式更體現出平安產險在高端責任險領域的產品創新實力。
據了解,近年來,平安產險加大力度推動金融行業和特殊風險領域的產品創新,努力為相關行業風險提供整體解決方案,截至目前已推出“平安董事寶”、“平安上市寶”、“平安并購寶”“平安安全寶”等創新產品,受到市場好評。平安產險副總經理曹六一表示,未來平安產險將繼續堅持“客戶導向、行業化經營”的發展戰略,持續利用最新科技和大數據手段開發創新產品,為客戶量身打造專屬保險服務。(粵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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