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小區養狗困擾鄰居 本報幫辦記者跑腿幫忙解決
市民反映:
鄰居家養的看家狗最近常被放出來,隨便在門前的路上大小便不說,由于狗的體形較大,大家看著都害怕,怕放出來咬到人。住在城南社區大嶺背北巷的劉阿姨向本報《記者幫辦》欄目反映,她每天都會帶孫子到家門前的巷子散步,可最近老是有狗在路上亂跑,而且數量還不止一兩只。劉阿姨說,這里住的幾十戶人家,有十幾家養狗,又吵又臟,大家連出門都提心吊膽的,希望記者幫忙找到相關部門規范一下小巷人家的養狗行為。
記者幫辦:
針對劉阿姨反映的情況,記者走訪了源城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治安大隊負責人告訴記者,早在上世紀90 年代,針對市區養狗現狀,就已經出臺相關文件規范。文件規定:居民要養狗,必須有社區或小區的相關證明,還要有畜牧部門的打預防針的證明,再到當時的治安股領取養犬證,同時需交約上千元的費用。但由于種種原因,規定沒能貫徹實施。這是20 多年前的規定。在10 多年前,源城區相關部門進行了聯合行動,城區流浪狗等得到有效管理。該負責人介紹,如今管理市區居民養狗的主要任務已經落到了社區居委會的“身上”。
記者來到城南社區居委會,社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社區工作人員會定期到養狗的居民家走訪,叮囑他們不要放養,要用繩索拴住。可是這里是水庫移民,以前都是生活在農村,本來就有養狗看家的習慣,加之現在住的都是自建房,沒有圍墻和大門,門前就是馬路,人員復雜,所以多數人家都養有一條看家狗。社區居委會沒有執法權,不能強制居民不能養狗,只能在管轄范圍內時常提醒他們。
該負責人表示,社區以后會更加注意居民養狗這一塊的工作,勸說居民盡量不要養大狗,還會不定期上門檢查,叮囑他們不要把狗放到外面,拴狗的繩索要牢固,要定期給狗打疫苗。現在,居民門前的狗的糞便社區已責令相關責任人清潔,放養狗的情況也得到解決。向《記者幫辦》反映情況的劉阿姨對幫辦結果表示滿意。
本報記者 楊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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