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宅天花板漏水將近一年 業主需用水桶放在屋里接水
日前,家住雅居樂花園小區的刁先生致電《記者幫辦》欄目,反映其房子入住不到半年,天花板就出現滲水。到今年3 月份為止,刁先生家的天花板已經前前后后修補過3 次。刁先生卻表示,修修補補這么多次,吊頂的天花板也已經出現被水泡過的痕跡,目前不知道墻體是否已經發霉。“夏天快到了,再不修好,我家里又得 ‘防洪’了。”
記者幫辦:隨后,記者來到位于雅居樂花園小區某棟17 樓的刁先生家中,見到天花板上方部分面積呈現被水泡過的痕跡,位于周邊的燈槽已出現松動現象,旁邊的石膏板部分地方也已經褪色。據業主刁先生介紹,他的房子是2012 年12 月底入住的,到了2013 年4 月份,天花板就開始出現漏水現象,經常要用水桶放在漏水下方盛水。
之后,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為房子修補了3 次,直到上月21 日,他發現樓頂漏水情況依然存在,而且越來越嚴重,導致吊頂用的石膏板泡壞。 “購房合同中規定5 年內漏水包維護。”刁先生找到物業公司要求其更換樓頂的石膏板,可卻遭到物業公司拒絕。
記者來到小區物業管理公司,一名黃姓負責人告訴記者,刁先生家天花板漏水的情況反饋給物業之后,物業已先后3 次免費進行修補。不過由于刁先生不同意在吊頂天花上開洞檢測,目前仍不知道什么原因導致漏水。該負責人告訴記者,接下來他們將會對刁先生房子漏水的地方進行檢測查驗。
目前雙方已簽訂了相關協議:由房地產開發總公司負責對刁先生房子客廳天花吊頂滲水位置進行檢測查驗,界定滲水位置的責任歸屬:如檢測結果為開發商責任,則開發商完成對該房子天面防水工程的施工并對整個天花吊頂施工更換,恢復原貌;如鑒定結果為刁先生責任造成,則由刁先生承擔滲水位置工程費用。“如果他不認同我們的檢測結果,他有權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鑒定機構進行鑒定。”該負責人表示。困擾刁先生一家的房子滲水問題是否能夠如愿得到解決,記者將繼續關注。
幫辦記者 吳奕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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