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醫屢次被罰不收手 我市想法扼住非法行醫咽喉
沒有相關資格證和許可證,竟開辦門診,被相關部門處罰兩次后,仍不思悔改,繼續經營門診,最終因非法行醫罪獲刑兩年。昨日,記者在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近兩年來,我市法院堅持“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依法審理非法行醫犯罪案件10 件。從判決結果來看,4 人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6 人判處緩刑,8 人被并處罰金處罰。
案例一: 非法行醫獲刑兩年
在沒有取得《醫生執業資格證》及《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前提下,2006 年10 月開始,鐘某兵在源城區華達街開辦經營“健康服務站”門診。2012年4月和6 月,源城區衛生局先后兩次查處該門診,令其馬上停止執業。不料,當年7月13日,源城區衛生局發現被告人仍然在經營,遂依法作出取締決定后,于2012 年7 月 20日將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鐘某兵在未取得醫生職業資格證的情況下,從事醫療活動,并且被衛生行政部門行政處罰兩次后繼續經營,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非法行醫罪,依法判處被告人鐘某兵有期徒刑兩年,并處罰金10000元。
案例二:鄉鎮擺攤鑲牙拔牙
李某成于2011 年8 月份以來,在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和《醫生執業資格證》的情況下,每逢和平縣公白鎮集日,在該鎮公白街(公白衛生院對面)經營牙科診所,為他人提供鑲牙、拔牙等服務。因被告人無證行醫,曾兩次被和平縣衛生局查處。此后,被告人李某成仍不思悔改,繼續進行非法行醫活動,直到2012 年7 月18 日被抓獲歸案。2012 年8 月,鑒于被告人李某成能自愿認罪等情節,和平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分析:條件匱乏監管不嚴
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認為,從犯罪主體看,涉案10 名被告人學歷較低,僅1 人為大學本科學歷,其余9 人均為高中以下學歷,且均未取得醫師資格,所開設 “黑診所”亦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但多具有一定的醫療知識和診療經驗。如被告人劉某軍,中專文化,在未取得兩證的情況下,從1999 年開始在連平縣忠信鎮開設個體診所非法行醫,時間長達12年之久。
其次,從犯罪地點看,案發地多在公共醫療資源不充沛區域,90%的案件發生在城鄉結合部或農村地區。“黑診所”的存在給當地群眾一定程度上帶來了方便,群眾也更傾向于就近選擇收費比較低廉的“ 黑診所”就醫。更重要的是監控力度不嚴,非法行醫現象復發嚴重,90%的案件被告人均曾因非法行醫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營業,少則兩次,多則五次。如葉某挺非法行醫案經連平縣衛生局五次行政處罰后,仍繼續非法行醫,直至被公安機關抓獲。
對策:加大醫療改革力度
怎樣才能預防和打擊非法行醫,杜絕醫療事故的發生呢?法官建議,要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和醫療改革,創建平價醫院,深入改革以藥養醫的制度,打造收費合理的醫療服務市場, 積極推進城鄉社區衛生服務,從根本上解決群眾看病難的問題,讓群眾看得起病,使群眾人人都享受到醫療保障;要加大打擊非法行醫力度,充分認識打擊非法行醫工作的重要性,把打擊非法行醫工作作為一項長期任務來抓, 做到發現一個、曝光一個、處理一個, 形成打擊合力,使非法行醫者無藏身之地;要建立、健全長效的監督管理機制,加大行業監管力度,在打擊非法行醫的基礎上,合理配置醫療資源,加大對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使打擊非法行醫進入一個良性軌道;提高人民群眾的識別能力和自我保護意識,建立非法行醫舉報獎勵制度,做好投訴舉報案件的受理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結果。
本報記者 梁小鴻 通訊員 雷江輝 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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