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可拿耕地“戶口本”作抵押貸款
這耕地有了“戶口本”,農民也可以像城里人一樣,拿它作抵押貸款發展農業生產了。源城區埔前鎮坪圍村665 戶村民目前已在我市率先領到所屬耕地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這預示著他們擁有證書中所規定的集體土地合法承包權,可憑證依法辦理流轉和入股手續,并有權從土地流轉和入股中獲得相應經濟補償(詳見本報昨日A2 版相關報道)。
消息傳來,本報民生論壇內外一片叫好聲。網友“牛背牧童”發帖稱,農民有了土地證,相當于自家耕地上了“戶口”,今后還可向銀行抵押貸款,意義很大。市農業局人士也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頒發,讓農民吃下了“定心丸”。坪圍村農民也形象地說,耕地有了“戶口本”,讓今后種田更有 “準星”,勤勞致富更有奔頭。
一方面來看,這經營權證的發放,可以妥善解決農戶承包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等問題,有利于減少農村土地糾紛。然而從另一方面來看,這其實也是以法律為準繩,對農民土地合法承包權一種實實在在的保護。網友“茹家灣村” 稱,市委書記何忠友曾講過,以前天氣一轉冷,各級黨委政府常會發通知要“保護耕牛過冬”,為什么呢?因為耕牛就是當時農業生產最大的資源和依賴。其實,在那個年月,“一頭牛就是半個家當”,這牛就是農民實實在在的財產。
如今,受老眼光影響,很多人認為農民最大的財產就是一棟房子,除了房子以外沒什么像樣的財產。這其實是一種極其短視的眼光。現在進入市場經濟社會,農村住房、宅基地使用權、林權以及集體土地合法承包權,都可以變成農民的財產。
當前,隨著城鎮化、工業化發展,對土地征收將日益頻繁,依法保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益成為必然。耕地有了“戶口本”也并非萬事大吉了。中央明確規定,要 “守住一條底線”,即充分保障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不能限制或者強制農民流轉承包土地。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要改進工作作風,做好服務工作,把政策落到實處,把維護農民權益落實到村頭、地頭、田頭,讓農民“腰桿子”真正硬起來。
欄目主持:張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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