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職員監守自盜偷走66萬元 犯貪污罪獲刑11年
本報訊(記者 黃仕忠 通訊員 黃勝龍)銀行職員古某利用銀行管理漏洞,監守自盜竊取保險柜里的66 萬余元,兩天后在異地被抓獲。近日,和平縣法院以貪污罪判處古某有期徒刑11 年。法院還對該行發出司法建議,建議嚴格執行交接班管理規定,加強安保措施,防范此類案件再次發生。
2012 年4 月起,古某利用其是某銀行河源市和平縣下車支行的職工身份,留意掌握該行柜員日常不嚴格按規定交接班和金庫保險柜鑰匙的存放情況,心生歹念,萌生竊意。2012 年7 月26 日23 時,古某趁獨自一人值夜班之機,從一職員柜臺下面取走金庫與保險柜鑰匙,配合其值班鑰匙,打開保險柜,取走66.6 萬元現金,隨即裝入事先準備的蛇皮袋。隨后,古某當夜攜款潛逃。7 月28 日凌晨,古某在廣州市海珠區某酒店以假身份證入住,被和平縣公安局民警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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