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家屬得不到賠償 司法救助金讓陳年積案獲調解
本報訊(記者 黃仕忠 通訊員 林積渠)司法救助發揮作用,連平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宗8年積案,當事人巫某表示保證息訴罷訪。
8 年前,申請執行人巫某因其兒子遭受三角鎮何某侵權導致死亡起訴至連平縣人民法院,法院判決何某賠償巫某13 萬元。判決生效后,由于何某夫婦離家出走,去向不明,家中亦無財產可供執行,法院多次執行未果,一時間巫某陷入無法獲得賠償的困境。從2008 年開始,巫某不斷到省、市有關部門上訪。為妥善解決該問題,連平縣人民法院積極落實司法救助基金制度,用司法救助金墊付(分期支付)案件執行款。同時,縣人民法院院長帶隊,利用節日期間到當事人家中慰問,做好當事人的思想疏導工作,終于成功調解了這宗上訪長達 8年的陳年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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