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樓盤未執行商品房明碼標價新規
“一房一價?我們一直是這樣做的啊?這個政策對我們沒多大意義。”記者踩盤發現,多個樓盤售樓部均未在售樓部對房價進行公示,與規定頒布前相比,幾無變化。面對記者疑問,售樓部工作人員如此對記者表示。
本報記者趙書生
長沙報道
現場調查:“一房一價”未公示
“這是折后價格,每套都有明碼標價。”5月1日上午,韶山南路“城南故事”售樓部,在記者的要求下,售樓小姐芳芳向記者展示了兩頁A4紙打印的3#棟西單元房屋價格表,上面標有樓層、單元、建筑面積、單價、總價等信息。其中,面積88.79㎡的3005號房,單價為6788元/平米,總價為602706元。
這一情形與此前相比,并無任何變化。“以前也是這樣的,顧客來看房,我們就把這張房價表拿出來或者口頭告知價格。”記者了解到,一般而言,置業顧問都有一本資料夾,其中除了戶型圖、樓盤介紹等資料外,還有一張價目表。
在河西岳麓區“陽光100”樓盤,售樓部工作人員楊家璇也向記者展示了80和81棟的價目表,內容包括房號、面積、單價、總價,已售房屋均用黑色標示覆蓋,未售房屋所剩不多。比如81棟1609號房,面積138.6㎡,單價7883元,總價1092584元。
隨后,記者又走訪發現了,位于萬家麗路和芙蓉南路的兩處在售大型樓盤也均未對房價進行公示。
省物價局出臺的《湖南省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實施細則》規定,商品房經營者不得在價外重復收取已包含在商品房銷售價格內的費用;不得在標價外加價銷售或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商品房經營者銷售商品房不得標示為成本房、安居房、解困房、微利房等名目。商品房經營者必須兌現公示的各項價格承諾,不得使用虛假或不規范的價格標示誤導消費者進行價格欺詐。商品房經營者制作的商品房明碼標價牌(表),由價格主管部門監制,標示12358價格投訴舉報電話。
在上述四家樓盤售樓部,記者均未發現價格公示牌,在置業顧問出示的價目表上也沒有出現監督電話,更沒有標明優惠折扣及享受折扣的條件和優惠方式。
但也有業內人士提醒,由于五一放假的特殊性,可能會導致部分樓盤延后公示。“我們正在做KT板,公示價格和優惠標準。”昨日下午,河西一樓盤營銷總監向記者表示,預計5月3日就可以把價格公示板放到售樓部。
業內爆料:定價時或預留上漲空間
上述河西這家樓盤的營銷總監向記者透露,“市場經濟環境下,價格透明是必須的,從這個角度講,‘一房一價’的規定是好的。”
不過,這位總監認為,規定的實際作用有待觀察,因為開發商有足夠的“可操作空間”,“我可以在公示前先提價,然后公示中再說明優惠條件”,“不管價格怎么公示,只要沒有規定價格上限,房價就不會受多大影響。”
中原地產項目部總經理黃韜表示,開發商應對“一房一價”的措施很多,除了在公示前提高房價,還可以減少裝修標準。有的開發商甚至趕在政策實施前把原來的高價樓盤收起來不賣,根本不申請預售證。
記者關注到,在3月份國家發改委公布《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后,某網站公布的部分樓盤價格也開始上漲。比如,星城書院3月21日均價為8400元/平方米,4月14日為8500元/平方米;錢隆學府一期3月29日均價6000元/平方米,4月29日則為6800元/平方米……
陽光100售樓處的一位置業經理昨日向記者透露,5月2日起,該樓盤單價會上調幾百元,“如果要買房最好今天就交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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