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刑拘醉駕司機
廖某被抓 重慶晚報記者 楊帆 攝
重慶晚報訊 昨日,是重慶酒駕專項整治行動的第一天。包工頭廖某酒后送同樣醉酒的朋友回家,被警方查獲(昨日重慶晚報報道)。隨后,檢測發現他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129.9mg/100ml,屬于醉酒駕車。廖某涉嫌危險駕駛罪,昨日被刑拘,成為我市醉駕入刑第一人。
據悉,昨日零時4分,沙坪壩區西永交巡警平臺民警在西永大道設卡檢查酒后駕駛時,包工頭廖某被查獲。“有人說,我如果不是老實地交代自己喝了酒,可能警方就查不到我,是老實害了我。但我還是覺得要怪就怪酒,是酒害得我失去理智,平時的交通法規學習和喝酒不開車的警訓完全是白學、白記了。”廖某酒醒后不安地說。
民警事后說,當時的廖某比酒醒后還淡定,就是有些飄飄然,不知后果的嚴重性,“飲酒后駕車,現在回想起來真是追悔莫及。”他說。
警方通報,在昨日的酒駕專項整治行動中,查獲的酒駕人員并非廖某一人,僅主城區就查獲48起涉嫌酒駕,其中涉嫌醉酒駕車16例、飲酒駕車32例。
另據媒體報道,1日零時剛過,北京一名男子因醉駕被查;零時25分許,南京一名男子被查出疑似醉駕;零時40分,一名醉駕司機在成都落網……
究竟是什么原因導致一些人置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顧,屢屢觸及公共安全的底線?交巡警分析了醉駕司機的種種心態:
心態一:逞強好勝。很多醉酒者會表現得不知天高地厚,想顯示自己的酒量比別人大。醉酒后開車也是為了表現自己喝酒后沒事,比別人強。
心態二:圖方便。不少被查獲的酒駕司機有這樣的理由———家離得近,明天還要出門,喝這么點酒沒事。
心態三:僥幸。很多人飲酒后心理上會發生變化,對于危險的判斷變得遲鈍,或是盲目自信,于是鋌而走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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