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出生180天內可以辦理醫保 不需要提供戶口簿或居住證明
本報訊 記者 高雅 前日,記者從市醫保局獲悉,廣東省醫療保障局印發了《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新生兒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新生兒監護人可憑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在新生兒出生后180天內在全省任一統籌地區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不受戶籍地或者居住地限制,不需要提供戶口簿或居住證明。
《通知》明確,自新生兒出生之日起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均納入醫保報銷范圍。各地醫保部門要指導新生兒監護人在為新生兒辦理落戶或者居住證后,及時更新新生兒參保信息,并做好下一年度在戶籍地或者居住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
據悉,今年,市醫保局按照國家和省醫保局的部署,積極推動“高效辦成一件事”落實,認真落實好新生兒“出生一件事”、職工退休“退休一件事”聯辦、社會保障卡和醫保碼就醫購藥“一件事”,實現醫療救助對象資助參保免申即享、“生育津貼審核支付”10個工作日內辦結、線上辦理“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等服務,全面為參保群眾提供參保繳費狀態、待遇享受、轉移接續辦理進度、年度報銷情況等查詢服務,助力我市醫療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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