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大力打擊露天焚燒垃圾等行為 確保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本報訊 記者 謝素嬋 通訊員 黃佑添 張勇波 日前,市大氣辦下發《關于加強市區露天焚燒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要大力打擊露天焚燒垃圾、秸稈、雜草、樹枝、落葉等行為,強化城市管理,保障我市環境空氣 質量,確保“百日行動”期間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據悉,我市自2017年9月14日召開大氣環境綜合整治“百日行動”動員大會以來,巡查督查組巡查發現市區周邊露天焚燒垃圾秸稈現象嚴重,屢禁不止,巡查期間(11月9日前)共發現228宗露天垃圾秸稈焚燒,導致市區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老城站點顆粒物 (PM2.5和PM10)異常升高,出現輕度甚至中度污染現象,對我市空氣質量造成了嚴重影響。
其中,10月30日-11月5日,經巡查督查組巡查共發現垃圾秸稈露天焚燒38宗、施工揚塵污染4宗、道路揚塵污染1宗、工業污染1宗。發現后及時通知相關單位處理,其中垃圾秸稈露天焚燒38宗、施工揚塵污染2宗能夠得到及時整改。
為保障我市環境空氣質量,確保“百日行動”期間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通知》要求,市區要按照“百日行動”工作方案要求,切實落實網格化管理,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加強監管力度,將責任落實到村委會或居委會,實行專人巡查制度,大力打擊露天焚燒垃圾、秸稈、雜草、樹枝、落葉等行為。 同時,要強化城市管理,對存在露天焚燒區域的非法種植行為,要依法依規予以鏟除清理,從根源上杜絕露天焚燒;另外,要加強宣傳教育,通過在蔬菜種植區域立牌警示等措施,提高群眾環保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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