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落實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今年3 月,省民政廳、省財政廳下發了 《關于建立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 障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啟 動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金發放 工作,發放標準為每人每月500 元,自 2016 年1 月1 日起開始發放,2016 年6 月 1 日前全部發放到位。我市各級部門認真 抓好政策落實,在各縣區去年底調查摸底 統計上報的3341 人(其中包括了孤兒2248 人)中進行再調查核實,幫助符合條件的兒 童提出申請,確保應保盡保。按照《通知》 要求,我市各縣區基本上已于6 月1 日前將 保障金發放到位,1-9 月累計發放保障資 金369.65萬元。
據了解,根據《通知》,事實無人撫養兒 童基本生活保障金發放對象為:具有本市 戶籍、未滿18 周歲,父母雙方不能履行或 不能完全履行撫養和監護職責的未成年 人。主要包括四類兒童:父母雙方棄養、重 病或重殘、在押服刑;父母一方死亡或失 蹤,另一方棄養、重病、重殘或在押服刑;父 母一方棄養,另一方重病、重殘或在押服 刑;父母一方在押服刑,另一方重病或重 殘。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年滿18 周歲仍在 就讀的,繼續享受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 生活保障金。截至9 月份,我市已申請的、 經調查核實符合條件的兒童共有1120 人, 其中本來就已經納入低保范圍的兒童有 687 人。值得注意的是,最低生活保障金 與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保障金不能疊 加,享受低保的兒童領取的是除開低保金 的補齊金額310元。
為切實推動我市建立事實無人撫養兒 童生活津貼制度,民革河源市委員會于今 年8 月份對我市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生存現 狀進行了調查,并于10 月8 日將調查報告 提送市委,市委書記張文批示:把已頒布的 措施執行到位,精準統計、精準服務、精準 監管、精準救助。市民政局社會福利和社 會工作科負責人表示,目前我市確實存在 如報告中所指出的群眾不了解政策而不申 請的,針對問題,我市將加大政策宣傳力度 和資源整合力度,確保事實無人撫養兒童 都得到保障。
市民政局重申,我市嚴格按照省規定的 “個人申請-鎮審核-縣審批-市、省審定”流 程進行及網上上傳資料,事實無人撫養兒童 可由本人、所在福利機構或其法定監護人等 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提 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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