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提高10% 河源有6.4萬人受益
本報訊 記者 譚興孚 通訊員 李定佳 昨日,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五一前夕,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聯合下發了《關于2015 年度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下稱《通知》),提高全省企業(含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其他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根據《通知》要求,我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提高10%,人均提高185 元每月,全市逾6.4萬人受益。
據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通知》,本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時間從2015 年1 月1 日起,調整對象為2014 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2015 年1 月至6 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在核定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月標準時,同時按本辦法進行調整,調整增加額從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月起發放。
調整分為普遍調整和傾斜調整兩部分。普通調整為每人每月增加113 元的基礎上,再加上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5%。據統計,截至今年4 月份,我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每月人均 1425 元,調整后將達到1610 元,人均提高185元。
在此基礎上,兩類人群可額外享受傾斜調整,即2015 年6 月30 日前(含當日)年滿 75 周歲及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加發100 元,全年1200 元,單列一次性發放,不納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據了解,全市符合條件的人員約有8400 人。另外,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經本次調整后未達到所在市調整后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對離休人員,《通知》則明確,企業離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參照普遍調整辦法進行調整。所在市已經采取加發生活補貼方式將企業離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與機關事業單位離休費拉平的,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后,按相關規定沖減生活補貼。所在市已經建立企業離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與機關離休費同步增長機制,不再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的企業離休人員,不參加本次調整,按機關離休費調整辦法執行。
據介紹,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統籌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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